什么是特殊物品?
答:海关总署第243号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明确了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共计4大类,具体如下:
微生物: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
人体组织:包括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
生物制品:包括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变态反应原、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
血液及其制品:包括人类全血、血浆成分、特殊血液成分,以及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
注意
此类物品都存在易传播传染病或有传播传染病的潜在风险,需冷链运输以及对通关速度要求高等特点,属于海关严格检疫监管的对象,未经许可,不准入出境。
特殊物品的等级划分
答:海关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风险最高,D级风险最低。
其中A级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使用次数为一次,不能分批核销,有效期为3个月;B、C、D级特殊物品审批单可以分批核销,其中B级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期为6个月,C、D级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期为1年;A、B级特殊物品必须进行后续监管;D级特殊物品检疫审批可以授权分支机构开展行政许可审批。
只有《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里面的产品才需要办理特殊物品审批吗?
答:不。只要是属于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均应办理特殊物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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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8号(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未列入对应名录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进行申报。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入境、出境的特殊物品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的规定,特殊物品的入出境均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但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要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携带出入境时,应向口岸海关申报并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一个疗程为限。
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向哪个海关申请?
答: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
广州海关率先试点D级特殊物品审批权限下放。在广州海关关区内,D级特殊物品(即已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出口销售证明的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生物制品或血液制品)的卫生检疫审批,可按属地原则在广州海关所属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海珠海关、南沙海关申请办理。
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申请方式?
答:(一)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审批”版块,选择“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功能,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二)窗口办理:到各直属海关现场相关业务窗口。
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海关要审核多久?
答:海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海关收费吗?
答:不收费。
来源:广州海关12360返回搜狐,查看更多